广电总局拟禁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 未满16岁不可做主播
2022-05-07 15:47
国家广电总局发布规范网络直播打赏的意见稿,提出禁止未成年人参与直播打赏,及严控未成年人从事主播等要求。
当局指,网络直播平台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打赏行为失范等问题多发频发,导致未成年人沉溺直播、参与打赏,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求健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严格落实实名制要求,禁止为未成年人提供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
当局续指,网站平台不得研发上线吸引未成年人打赏的功能应用,不得开发诱导未成年人参与的各类礼物。发现网站平台违反上述要求,从严从重采取暂停打赏功能、关停直播业务等措施。
当局又提出,加强监管利用「网红儿童」直播谋利的行为,禁止16岁以下未成年人从事主播,为16至18岁的未成年人提供网络主播服务的,须先获监护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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