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寻亲失败拒退款 私家侦探认罪罚款3000元赔偿4500元
2022-04-28 18:20
37岁私家侦探于去年未寻获目标人物但不肯退款,被控一项将虚假商品说明应用于要约向消费者提供的服务罪,被告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并认罪,判罚3000元,加4500元赔偿。
案情指,案发当天事主首次通过网站联络被告,并于同日提供目标人物身分证号码给被告,随后缴交4500元,被告称:「好容易揾到架喳」、「搵唔到会退返钱俾你」。事主在1月尾向被告提出退款,因被告没对事主报告进度,并不给予事主理会。在4月23日,事主已通过红十字会找到目标人物。此后直到5月初,事主向消费者委员会提出投诉,但被告依然无视事主要求退款的要求,直到去年7月8日。被告在警诫之下承认追踪不到目标人物,并认如果追踪不到目标人物,会退款予客人,而随后又称忘记退款给事主。
被告男私家侦探李博文,被控于2021年1月6日,在香港,作为商户,将虚假商品说明,即在目标人物没被寻获时会提供退款,应用于要向消费者提供的寻人服务。
法庭记者:华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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