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家及2地产代理涉报细楼价诈骗房贷 押6月中再讯

2022-04-21 11:46

案件今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今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

38岁准买家及2名地产代理涉串谋虚报沙田一个物业的成交价低于1000万,以获取银行八成按揭贷款。3人同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买家另被控一项欺诈罪。案件今于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暂时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将案件押后至6月16日再讯,以待辩方索取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被告准以1000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及接触控方证人。

38岁被告刘天源报称保险公司职员,40岁何东雄及37岁黄文燕同为名城地产的地产代理。3人被指于2020年1月9日至3月31日期间,与冯美仪一同串谋诈骗提供物业按揭贷款的银行,即不诚实地讹称大围「名城」某单位的成交价为1000万元,而实际成交价是1050万元,导致银行向刘批出八成按揭贷款。

刘另被控一项欺诈罪,指他于或约于2020年2月6日,就物业成交价作出相类虚假陈述,诱使税务局就其徵收较低的从价印花税,即少收18750元。

事发于2020年1月至3月期间,刘为该物业的准买家,何及黄应刘要求与卖方议价。据金管局指引,若买家购买的住宅物业价格低于1000万元,最高可获八成银行按揭贷款,若高于则只能获五成按揭。3人涉嫌与卖方一同串谋诈骗提供物业按揭贷款的银行,即不诚实地讹称上述物业的成交价为1000万元,而实际成交价是1050万元。廉署调查显示,刘涉嫌以现金向卖方支付楼价馀款50万元。其后成功向2间银行申请八成按揭贷款,并接受了其中一笔800万元的贷款。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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