叉烧血案|因「肥叉变瘦叉」动武 两被告保释候讯

2022-04-1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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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翁被指本周四于粉岭雍盛苑街市一烧味档买叉烧,当时表明要「肥叉」,惟回家后发现盒内为「瘦叉」,故持刀返店理论,期间涉与厨师发生肢体冲突,最终双双被捕。两人分别被控伤人、管有攻击性武器等4罪,今于粉岭裁判法院提堂,暂毋须答辩。署理主任裁判官邓少雄将案件押后至6月27日再讯,以待控方索取法律意见及考虑控罪适切性。二人在控方不反对下,分别获准以400元及500元现金担保外出。

被告刘艳波额角受伤,需贴胶布。  ​
被告刘艳波额角受伤,需贴胶布。 ​

两名男被告依次为刘艳波(61岁,无业)及陈锦雄(59岁,厨师)。首被告被控各一项伤人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于2022年4月14日,在粉岭华明路22号雍盛苑街市1-2号铺锺鼎烧味外,非法及恶意伤害陈锦雄,及管有一把刀意图作非法用途使用。

次被告则被控有意图伤人及管有攻击性武器两罪,即于同日同地意图使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恶意伤害刘艳波,以及无合法权限或合理辩解而携有一个金属汤勺。

庭上所见,首被告额角受伤,需贴胶布。控方不反对二人担保,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港、不得直接或间接接触对方及控方证人、每周往警署报到3次、需居住于报称地址、地址如有更改需在24小时内通知警方。首被告另不得返回案发地点,即粉岭雍盛苑街市。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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