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管条例监管不力 无良劏房业主按人头滥收水电费

2022-04-13 07:56

叶先生(小图)认为业主自订水电收费,对租客不公平。
叶先生(小图)认为业主自订水电收费,对租客不公平。

劏房租务管制条例由今年一月起实施,遏止业主滥收租金,同时规定不得收取高过实际帐单的水电费,否则罚款一万元,但有无良业主懒理法例,当劏房租客是水鱼。有租客指业主拒绝安装独立水表,私自按人头乱收费。亦有租客称在条例生效后,业主私自加电费逾两成。有关注团体指,租客多怕遭迫迁,敢怒不敢言,促请当局加强巡查和执法。

任职清洁工人的黄女士,独居葵涌一个一百尺劏房,月租四千二百元,「每月人工只有九千元,房租花咗一半收入,平时好悭。」她指租管条例生效前,业主没趁机加租,但滥收水电费,「这里三间劏房,我们早前要求业主为每户安装独立水表,方便计钱,但他说不想花钱而拒绝。」黄说,现时水费按人头计,每月每人七十元,「我有洗衣机,计我两个人,即是每月水费一百四十元,好贵。」

葵涌劏房居民大联盟成员周美芝表示,政府部门应加强巡查执法,防止劏房业主滥收水电费。
葵涌劏房居民大联盟成员周美芝表示,政府部门应加强巡查执法,防止劏房业主滥收水电费。


黄指按人头收水费不公平,因为按水务署规定,每个住宅每期帐单享首十二平方米的免费用水限额,「这里三户人,即每户应有四平方米免费用水,但业主按人头硬性收费,我们一毫子优惠也没有。」她发现水费亦远高于实际账单,「很多朋友一家几口,每个季度(三个月)只付三、四百元水费,我一个人每个月就畀一百四十元,业主一定有赚。」至于电费,虽有独立电表,但业主指涉行政手续,竟每度电收一元五角,比电力公司的一元二八角,高出近两成,「业主蛊惑,早前热水炉坏了,说租管后不能加租,所以不会负责,要我自费更换,好离谱。」
租客忧被迫迁 敢怒不敢言

从事运输的叶先生跟太太租住观塘一个劏房,月租五千元。叶说,劏房有独立水电表,但收费计算比实际账单高两成。他说,以为租管条例生效后,业主不再滥收水电费,租客获较大保障,但事与愿违,「条例生效没多久,业主就话要加电费,每度电由一元五角加至一元七角,加幅超过一成。以前每月大概二百元电费,现在要多交大约三十元,加重生活负担。」他慨叹劏房环境差,业主照滥收水电费,对租客不公平,「业主好像不怕租管条例,继续胡乱收费。」他担忧业主愈来愈过份,促请政府加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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