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处拟开新位掌职工会登记局 监管及提高工会国安意识
2022-04-12 23:52
劳工处正研究修订《职工会条例》,禁止违反《香港国安法》罪行人士担任工会理事。劳工及福利局最近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劳工处拟增设一个首席劳工事务主任编外职位,负责领导辖下的职工会登记局,加强对工会监管。
新增职位为期3年,负责拟定及执行加强规管工会措施,包括制定及落实向工会开展国家安全及《香港国安法》的教育及宣传计画。该职位年薪约190万元,连同员工附带福利开支,每年开支总额约285万元。
文件提到,为确保有效监督及管理已登记的职工会,职工会登记局将提出修例,加强登记局长监督职工会权力,限制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人士出任职工会理事,以履行《港区港安法》提出对职工会加强指导、监督及管理的责任。
修例又打算赋予登记局新法定职能,包括主动监察及搜集情报、进行法定巡查、要求职工会就涉嫌违规活动提交资料及回应,以及加强管理职工会的解散程序。劳工处正拟定修例建议,会适时谘询持份者及提交立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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