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复元朗」发起人锺健平认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 还押周三判刑

2022-04-11 17:17

「光复元朗」发起人锺健平。 资料图片
「光复元朗」发起人锺健平。 资料图片

2019年7月申请「光复元朗」行动发起人锺健平,在警方发出反封信通知书后,仍在当天参与游行,事隔两年锺被控以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两罪,去年8月起一直还押。锺今于区域法院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一罪,馀下一罪则获法庭存档。法官胡雅文听毕求情后,押后案件至4月13日判刑,其间锺继续还押。

案情指,被告于2019年7月23日向警方申请,在7月27日举办游行,谴责「721元朗恐怖袭击事件」,路线由水边村游乐场出发,经青山公路及朗日路,步行至元朗西铁站。两日后,警方基于集会或会危害到公众秩序及公共安全,考虑到当时社会气氛,加上游行集会经常演变成暴力冲突,发出「禁止公众集会及反对游行通知书」。

被告翌日就警方决定提出上诉但遭驳回,他其后接受传媒访问,称对于上诉遭到驳回感到失望,但表明将在7月27日当日下午3时,按照原订路线继续游行,不担心个人安全,惟强调当日不会举行非法集会,但就欢迎市民当日到元朗游玩。

及至游行当日,被告在水边村游乐场开记者会,再次提及游行路线,又称有证据显示721事件由中联办组织,呼吁港人团结及谴责恐怖袭击。下午2时半起,大批示威者于元朗聚集,占据轻铁路轨、青山公路一带等多个地点,其后于各处与警方对峙,敲打硬物以发出声响,筑起路障和伞阵,向警方防线掟杂物等。警方多次警告及施放催泪弹驱散,但示威者未有散去。

被告当日曾在元朗不同地方出现,多次以「游行申请人」的名义与前线警员协调,包括在西边围村口站在示威者前排,询问警员行动,及后有示威者掟杂物,被告高举双手示意他们停止投掷,并要求警方后退。数分钟后,被告又应总督察指示,用手势示意示威者撤退。晚上约9时,被告在元朗站外晤传媒,指当日有约28万人参与,人数是社会运动以来最高,并承认曾参与游行及到西边围村协调,又称会留待至所有到访元朗的人士离开后。

辩方求情指,被告为元朗居民,在澳洲攻读航空硕士课程,并热衷于流浪动物的义工活动,性格爱好和平。案发当日,游行人士本为和平市民,惟警方设立防线后,另一批身穿黑衣的年轻人便到场开始堵路,本案没有证据显示被告有分带领他们作出暴力行为。

辩方续指,被告乃首次发起游行,缺乏组织公众活动的经验,亦低估了参与人数。本案不争议该次集会有其他组织者,当日也有其他公众人物号召参与,相信单凭被告个人的影响力有限。此外,被告于集会翌日后遭警方拘捕,拒保候查期间被人袭击。直至去年8月,被告遭正式落案起诉,一直还押至今已逾7个月,相信对于被告而言已有充分阻吓性。

42岁被告锺健平承认于2019年7月26日至27日,在香港违反《公安条例》第13条而组织1个公众游行。他另原被控于同日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该未经批准的游行,则获法庭存档。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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