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证|社福机构今起实施 员工须打至少一针
2022-04-01 17:34
社署提醒各资助或津助机构/福利服务单位,「疫苗通行证」已于今天起全面实施,受这些单位雇用的人士须已最少接种第1剂新冠疫苗,方可继续值勤或提供服务。
署方今天亦致函通知各非政府机构「疫苗通行证」的更新安排,以配合政府3月20日公布的最新「疫苗通行证」接种时间表。更新安排包括要求员工于今年5月底或以前完成接种第2剂疫苗,以及在完成接种第2剂疫苗的6个月内接种第3剂。
「疫苗通行证」安排并不适用于持有有效医生证明书,证明其因健康状况不适合接种新冠疫苗的员工,他们须每7天进行一次新冠病毒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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