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下周起逐步恢复运作 4月30日实施疫苗通行证第二阶段

2022-03-31 10:19

法庭由下周起逐步恢复运作
法庭由下周起逐步恢复运作

司法机构宣布,因应最新公共衞生情况和相关发展,现时法庭程序一般延期的安排将于4月11日结束。司法机构会在「一般延期」期间的最后一个星期,即4月4日至11日会增加处理法庭事务,然后由4月12日开始在调减处理量的情况下逐步恢复法庭事务。

由4月12日起,除非法庭另有指示,否则所有聆讯(包括刑事和民事法律程序)一般将恢复进行。为调减法庭运作的整体处理量,部分法庭聆讯将在合适情况下编排至较长的分隔时段进行。

司法机构将继续调整法庭内公众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数目,以增加社交距离和限制人流。司法机构会在有需要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继续在法庭延伸部分安排转播法庭聆讯。

法庭会继续在适当情况下更广泛使用遥距聆讯及/或以书面形式处理民事法律程序及其他合适案件。法庭会就个别案件给予指示。

登记处及会计部将由4月12日起分阶段循序渐进地重开。各登记处及会计部的重开日期4月12日:高等法院、竞争事务审裁处、裁判法院、小额钱债审裁处、淫亵物品审裁处、死因裁判法庭;4月13日终审法院、劳资审裁处;4月14日区域法院;4月20日  家事法庭;4月21日土地审裁处。

各登记处及会计部将缩短办公时间,即星期一至五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2时30分及下午2时至5时(公众假期除外),直至另行通知。高等法院登记处、高等法院遗产承办处及区域法院登记处的部分法庭事务将有特别安排。

由于预计登记处在重开首数天会有大量事务需要处理,为管制人流以及减少人群聚集,部分登记处及会计部会在必要时实施排队及派筹安排。

同样,向法庭使用者及公众人士提供支援服务的各个办事处亦会分阶段重开。

由4月30日起,司法机构将根据政府最新的「疫苗通行证」要求,实施「疫苗通行证」第二阶段。扼要而言,除符合政府相关要求的12至17岁人士及2019冠状病毒病康复者外,所有人士必须接种最少两剂新冠疫苗,才会获准进入法院大楼。第二阶段的豁免条件与第一阶段相同。司法机构会继续使用由政府开发的「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在法院大楼的入口主动进行查核,该流动应用程式会扫描相关二维码,并保存纪录31天。由于法院大楼入口的查核程序需时,法庭使用者到访法院大楼处理法庭事务时应预留充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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