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医林传龙控母追屋案重审胜诉 官令林母交还涉案单位

2022-03-25 17:43

谢巧玩(左);林传龙(右)。 资料图片
谢巧玩(左);林传龙(右)。 资料图片

有「铺王名医」之称的林传龙,早年入禀控告其母亲谢巧玩,追讨由母子联名持有、父母现居的蓝田滙景花园单位,声称母亲仅以信托形式持有该单位,要求母亲交出物业,其后败诉。林传龙不服上诉,案件发还重审。经重审后,法官徐韵华今午于高等法院公布判词,判林传龙胜诉,接纳其说法,认为置业之时母子间均抱有共同意向,即林传龙才是物业唯一实益拥有人,谢巧玩3年后背弃原意,声称持有物业实益,不合情理。徐官依此命令谢巧玩交还涉案单位,宣布其仅以信托形式持有单位,须归还名义业权,偿还自2012年占用单位起期间至少122万租值收益,兼付讼费。 

林传龙2014年原审败诉后上诉,高等法院上诉庭2年后裁决指原审法官犯下两个错误,分别是误解林与母亲联名持有单位是为了得到利息优惠,而根据林的证供他是为了让银行批出按揭贷款。继而,原审法官亦误解「自住」的意思,根据银行向林表示,若林非住在单位内,则不能达成「自住」,便不能批出按揭贷款,故林才登记与母亲联名持有单位。但原审法官却认为只要有其中一名家庭成员住在单位内,便能构成「自住」。 上诉庭表示没有机会听取证人供词,对本案未能有任何发现,故决定下令发还重审。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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