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资讯|政府即日起重推强检 不接受快测3个月内曾确诊可免
2022-03-22 19:24
政府因应疫情形势的最新变化,以风险为本为原则审视检测服务优次,公布由今日起重新发出强检公告,要求曾经到访指定地点的相关人士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以助管控社区传播,保障公众健康。政府会继续按照疫情发展和检测资源,适时审视检测服务。
政府于2月25日公布,向在传染风险较高地点居住或工作的人士派发快测套装,并暂停发出强检公告,以集中核酸检测资源加快检验进度,同时因应社区传播风险大规模动用快测,以尽早识别阳性个案并作出支援。
随着近日香港检测能力进一步提高,政府决定恢复发出强检公告,要求曾经到访较高传染风险地点的相关人士进行核酸检测。衞生署衞生防护中心会根据风险评估,包括近期掌握的疫情数据,例如检测阳性个案及污水检测结果,订定相关风险地点名单。为配合上述措施,「安心出行」应用程式将重新发出强检公告通知,提醒曾经到访指定地点的人士。
3个月内曾经检测呈阳性结果的人士,包括衞生署已记录的核酸检测阳性个案,以及已向衞生署申报的自行快测阳性个案,并无需再接受强检。须接受强检的人士除非经快测呈阳性并已作出申报,否则不能使用快测以符合强检要求,换言之,快测阴性结果不会获视作为符合强检要求。此外,除非持有医生证明书证明因健康原因而未能以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进行检测,否则须接受强检的人士不能递交深喉唾液样本以符合强检要求。
须接受强检的相关人士可前往社区检测中心或流动采样站免费进行核酸检测,亦可自行安排经政府认可的本地医疗检测机构自费进行核酸检测。任何相关人士如未有遵从检测公告即属犯罪,可处定额罚款10,000元,并会收到强检令,要求该人士于指明期间内接受检测。不遵从强检令即属违法,并可处第四级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按「愿检尽检」策略,全港各区的社区检测中心及流动采样站会继续为自觉有较高感染风险的市民提供免费检测服务,减低病毒在社区传播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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