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消息|「疫苗通行证」第3阶段提前5.31实施 限期前须打齐3针

2022-03-20 13:52

「疫苗通行证」第3阶段提前5月31日实施。资料图片
「疫苗通行证」第3阶段提前5月31日实施。资料图片

政府宣布调整「疫苗通行证」接种要求,以进一步鼓励市民尽快接种疫苗,以及配合最新修订的2019冠状病毒病疫苗接种安排。具体调整包括将「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的实施日期由6月底提前至5月底、缩短「疫苗通行证」下接种第2和第3剂疫苗之间的宽限期,及更新曾新冠康复者「疫苗通行证」的接种疫苗要求。

政府表示,「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会由原来的630日起提前至530日起施行,届时所有「疫苗通行证」适用的一般人士均须已接种第三剂疫苗(除个别特殊群组外)。

政府指,在「疫苗通行证」第三阶段期间,12岁或以上人士(非康复者)接种第2和第3剂疫苗之间的宽限期会由原来的9个月缩短至6个月。接种第2剂疫苗后未满6个月的人士,他们的「疫苗通行证」仍然有效,但他们须于接种第2剂疫苗后6个月内,接种第三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

另外,因应专家的建议,政府就「疫苗通行证」对康复者的接种要求作出更新,包括12岁或以上的康复者,如在感染前已接种第2或第3剂疫苗,或仍在康复后6个月内,「疫苗通行证」下并无额外接种要求;12岁或以上已康复满六个月,而感染前未曾接种疫苗的康复者,在第一阶段期间(即429日或以前)接种要求不变,即须接种第一剂疫苗才能使用「疫苗通行证」;12岁或以上已康复满六个月,而感染前亦已接种一剂疫苗的康复者,在第一阶段期间(即429日或以前),「疫苗通行证」下并无额外接种要求。

政府提醒,在第2和第3阶段期间(即430日起),康复满6个月后,需要接种第2剂疫苗方能继续使用「疫苗通行证」。接种第2剂的要求并不适用于接种了一剂复必泰疫苗的1217岁康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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