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告两子擅卖养老屋败诉 官斥原告作假证:瞪眼说瞎话

2022-03-18 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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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翁称在2009年以400万元购入将军澳维景湾畔「养老屋」,但因夫妻年迈无法获银行批出30年按揭,遂决定由两名儿子任「挂名业主」。惟两子被指在母亲过身后,2018年擅自以1115万元将「养老屋」出售,更撤换门锁阻止父亲入屋,老翁遂入禀要求索回物业业权。法官欧阳桂如今早公布判词,判2名儿子胜诉,反申索得直,声明2人是维景湾畔物业的唯一法定业权和实益业权的拥有人,老翁须向两名儿子赔偿地产代理佣金及律师费逾9万6千元,兼付讼费。欧阳官直斥老翁作假证,瞪眼说瞎话,连翻砌词,歪曲事实,意图侵吞儿子产业,会交由律政司决定是否起诉老翁在宣誓下作假证。

原告为现年约73岁的吴国梁,被告则依次为38岁长子吴宇轩及36岁吴宇光。入禀状指,原告在2009年以400万元购入涉案维景湾畔单位,用作自住及日后养老,并全数支付首期。惟原告与妻子当时年逾61岁,均不合资格做30年的分期按揭,决定借用两子名义作为业主。当时与两子口头协议,表明该单位非属他们。但至2018年,两子在未经原告同意下暗中以1115万元出售物业,并更换单位的门锁,令原告不能进入住所。

判词中欧阳官直斥父亲吴国梁是彻头彻尾的说谎者,从写申索陈述书开始到在证人台上作证,不独是谎话连篇,更不时更改证词,谈及过往一些违法、赌博等不负责任的行为时,总把责任全都推到已故妻子身上,还借助传媒的力量,铺天盖地地污蔑两名儿子的名声。判词续指幸好外婆在世时因传媒报道不实,自动请缨到两兄弟一方律师楼,交代提供100万元资金的经过。

欧阳官裁决中信纳父亲好赌,1996年输致无钱供楼而要出售九龙塘物业,1997、98年参与股票市场期货买卖而输掉积蓄,1999年亏空公款被判监两年半,2000年9月获释。吴氏夫妇分别于2006年及1999年破产,父亲好赌成性,在破产期间仍于2009年12月和2010年中左右往澳门,因为输掉金钱而需典当财物,故欧阳官认为父亲没有能力购买维‍景湾畔物业及支付首期。判词又提到约于2009年外婆决定馈赠100万元予两兄弟以助「上车」置业,银行本票经母亲转交两兄弟,可见外婆支持两名孙子买楼,不愿父亲参与或获益的心,昭然若揭。加上2兄弟的说法和提供的文件,欧阳官信纳逾130万维景湾畔物业的首期及购楼费用,分别来自外婆的馈赠及两兄弟的积蓄,父亲毫无付出。

而关于购买维景湾畔物业的过程,父亲证供一改再改,信口开河,先后弄错临时买卖合约的日期、资金的来源、支付临时订金和大订的支票、临时订金的抬头人,还说成前后有两份临时买卖合约,判词批评父亲在宣誓下作假证供,谎话连篇。判指指出母子3人根本排斥父亲,在其工作日子买楼,由儿子签署临时买卖合约,裁定父子间根本没有共同置业的意图,不存在口头协议。判词最后提到在两兄弟与买家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十天后,父亲便提控,推论父亲申索是为了阻止两名儿子出售维景湾畔物业,使两名儿子蒙受不能履行临时买卖合约的损失,终判两兄弟胜诉。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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