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屋大王」王光荣与区议员程振明涉套丁呃地政总署 准保释7月杪再讯  

2022-03-16 16:02

王光荣(蓝衫)及程振明(白衫)今日提堂。
王光荣(蓝衫)及程振明(白衫)今日提堂。

廉政公署早前调查元朗一个丁屋物业发展项目,拘捕有「村屋大王」之称的律师王光荣和元朗区议员兼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程振明。2人涉嫌在14年间串谋诈骗地政总署向项目批出多张建屋牌照(套丁),被控一项串谋诈骗罪,今被押解往东区裁判法院提堂。两被告暂时毋须答辩,裁判官梁嘉琪押后至7月25日再讯,以待控方进一步调查及索取法律意见。

控方不反对保释,王及程分别获准以50万元及20万元保释,期间不得离港、住在报称地址、交出所有旅游证件、不得接触控方证人,以及每月到警署报到2次。

王光荣和程振明被押解往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王光荣和程振明被押解往东区裁判法院提堂。

王光荣为荣佳建筑有限公司(荣佳)负责人,程振明则是水蕉新村原居民代表。廉署调查显示,程振明约自1996年起向元朗原居民收购「丁权」,以发展一个在水蕉新村内的丁屋物业项目。后来约于2005年3月,由王光荣控制的荣佳与程振明达成协议,委派程振明为受托人合作发展该丁屋项目。程振明于是继续向原居民收购更多「丁权」,并安排他们申请在水蕉新村兴建丁屋的建屋牌照。

调查显示,水蕉新村于上述期间兴建了多幢丁屋,并以一个私人屋苑的名义,以每幢丁屋市价900万至1300万元不等出售予公众。后来,荣佳就该私人屋苑售出的115幢丁屋,获取逾10亿元。

被告依次为72岁事务律师王光荣及65岁区议员程振明,被指于2005年5月至2019年5月期间,一同及与其他人士串谋诈骗地政总署,藉虚假陈述而诱使地政总署署长及其职员违反其公共职责而行事,即向根据上述丁屋政策申请建屋牌照以兴建丁屋的申请人,批出建屋牌照。

他们涉嫌虚假地表示,上述每名申请人均为位于水蕉新村有关土地地段的唯一合法注册业权人,并就该土地地段申请建屋牌照;以及涉嫌虚假地表示,上述申请人从未与任何人士订定任何协议或安排,以转移或其他方式处理其土地地段或其任何权益;而且申请人从未作出亦无意作出任何私人安排,把他们根据上述丁屋政策获得的权利售予其他人士或发展商。

法庭记者:陈晓欣

立即下载|全新《星岛头条》APP: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应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