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肠到警校途中恐吓学警「毕唔到业」判囚 送货员上诉被驳回

2022-03-15 16:37

杨惠俊(左)不服判刑上诉被驳回。资料图片
杨惠俊(左)不服判刑上诉被驳回。资料图片

22岁男送货员前年2月在运送司华力肠往香港警察学院途中,因「一时贪玩」和「心血来潮」而在社交平台限时动态上扬言「我要你哋全部毕唔到业」,早前被裁定一项刑事恐吓罪罪成,入狱7个月15天。被告不服判刑上诉,法官张慧玲今午在高等法院公布判词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引述上诉方案例中有人持猪肉刀威吓街市管理人员「斩死你」后,被判监禁2个月缓刑2年,张官认为本案上诉人不满警员滥捕蓄意威吓,无法与案例比较,判刑没有明显过重。

张官认为原审裁判官刘绮云没有原则性错误,恰当地考虑了本案所有情况判刑。张官引述上诉方理据指上诉人有多个社交媒体帐户,包括Instagram、Facebook、Telegram及Snapchat,上诉人只在其中一个有400多名追踪者的Instagram公开帐户中发布涉案限时动态,为时仅1日,难以得出唯一合理推论指上诉人犯案手法经思虑计画,为了短时间内公诸于世,以传达威胁讯息予学警。张官认同律政司一方,反驳上诉人摺叠单据才拍照,只拍下部份资料,加上「我要你哋全部毕唔到业」字句,可见手法经思虑计画,再者学警证人和同学就事件商讨后,所得悉的同学感受不属传闻证供,学警班主任也因此上报,故原审裁判官可因各人感到惊恐而裁定案件严重,亦可考虑公众阅读动态后的影响量刑,并无超出刑恐罪行基础。

张官再引述上诉方案例,有人持猪肉刀走向街市管理人员威吓要「斩死你」,终判罚1000元,监禁2个月缓刑2年,上诉方认为本案情节较轻,判囚7个半月明显过重。张官再次认同律政司一方,指案发于社运期间,上诉人不满警员滥捕,蓄意威吓,与案例截然不同无法比较,原审裁判官量刑没有明显过重,更宽大处理酌情减刑个半月。

被告杨惠俊,被控于2020年2月12日,在香港威胁会使警察学员的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警察学员受惊。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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