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香港身分遭解雇 台官方研究院工程师提告胜诉

2022-03-15 15:43

姚姓男子在台湾的「国家中山科学研究院」担任工程师1年,院方以他有香港居民身分等理由解雇,姚男兴讼确认雇佣关系存在。法院二审认定姚男为台湾的国民且没有不胜任情况,判姚男胜诉。

中山科学研究院是台湾的国防科技研发机构。姚男提告主张,从2019年9月间在中山科学研究院担任电子系统研究所工程师,月薪新台币5万8000元,但中科院在2020年9月间依劳动基准法规定,以他是香港地区人士,对于所担任工作不能胜任为由解雇。姚男称,他已丧失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并非香港地区人士。

姚男表示,任职期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良好,况且中科院录用前,已告知有香港背景,却在工作逾1年后才以此为理由解雇,违反诚信原则及禁反言原则,他提告请求确认雇佣关系存在。

一审桃园地方法院认定,姚男在学识、品行、能力、身心状况,并无不能胜任工作情事,且在台设有户籍及已服兵役完毕,判决姚男胜诉。案经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日前驳回上诉,仍判姚男胜诉,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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