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监察称接国安处警告网站违《港区国安法》 警方 :会依法处理

2022-03-14 20:42

香港监察行政总监罗杰斯。官网图片
香港监察行政总监罗杰斯。官网图片

香港监察表示,收到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的正式警告,称网站或已违反《港区国安法》。警方回覆事件时表示,不评论个别个案,警方采取任何行动,会按实际情况,依法处理。

香港监察在社交媒体发文指,收到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的正式警告,称网站或已违反了《港区国安法》。帖文又指,国家安全处在发给香港监察行政总监罗杰斯的信件和电子邮件中,指控香港监察正在「从事严重干预香港特区事务和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包括游说外国对中国或香港实施制裁或封锁以及从事其他敌对活动,以及严重干预香港特区政府或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实施法律或政策。」当局指控香港监察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9条「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警告香港监察行政总监可能面临 3 年监禁或港币 10 万元罚款。

警方回应时表示,根据《香港国安法》及《实施细则》,警方可以要求服务商对发布在电子平台上相当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罪行,或相当可能会导致危害国家安全罪行发生的电子讯息,作出禁制行动,有关行动会严格按照法律进行,要求禁制行动的权力,目的是为防范及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市民可以继续合法地使用互联网,不会受影响。

「香港监察」总部设于英国伦敦,是英国保守党人权委员会副主席罗杰斯所创立,该组织过去有份起草并推动美国通过《香港自治法》等涉港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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