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八孩母案省级调查组结果公布 17人被问责
2022-02-23 11:56
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周二(23日)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对女子身份认定等情况作出说明,对17人进行问责,给予丰县县委书记娄海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丰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郑春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党内职务,责令辞去县长职务。
1月27日以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2月17日,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江苏省委省政府成立调查组对事件进行全面深入调查核查。
据通报,经公安机关全力侦查,认定「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为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小花梅,于1977年5月13日出生。1998年6月起,董某民与之共同生活,共生育8名子女。小花梅患有精神分裂症,目前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针对「董某民、杨某侠结婚证照片上的女子与杨某侠不是同一人」的问题,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杨某侠近照是从抖音视频中截取,经修图后流传到网上,与实际容貌有差异。同时,受年龄增长造成的皮肤老化、毛发退化、脂肪组织液化以及牙齿缺失等因素影响,杨某侠容貌也发生了变化。2月22日,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人像鉴定,杨某侠与董某民结婚证照片与杨某侠在云南第一次结婚照片、网传视频截图杨某侠照片、杨某侠身份证照片、杨某侠近照反映出的人像特徵相同,认定为同一人。
针对「杨某侠可能是四川籍失踪女子李莹」的问题,公安机关开展专门调查。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再次排除李莹母亲和杨某侠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据此认定杨某侠与李莹不是同一人。
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董某民,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另外,公安机关初步查明,小花梅是董某更(董某民父亲)于1998年6月经他人介绍花钱买来的。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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