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鼓励地方政府产粮 提出最多500万元资金奖励
2022-02-21 17:50
中央政府近年多次强调粮食安全。广西的农业厅、发改委、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粮食生产激励办法(试行)》,向粮食和非粮食主产县(市、区),提出最多50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615万港元)的资金奖励,鼓励地方政府生产粮食。
《办法》提到,奖励金额将依据上一年度粮食生产综合评价评分结果确定,内容包括粮食生产稳定度、粮食生产情况、绩效考核情况、稳定粮食生产的主要措施落实情况和奖惩事项5个方面。
《办法》提到,粮食主产县(市、区)最多可获500万元的激励资金,而非主产县(市、区)则最多可获300万元(约369万港元)。资金可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密切相关的工作,如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控、粮食生产功能区管理、耕地质量提升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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