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联会颠覆案|破产管理署需时考虑是否代支联会出庭 官押下周一讯

2022-02-10 17:10

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等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等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已吿解散的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邹幸彤,以及支联会涉违反《港区国安法》,被控一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由于支联会一直未有法定代表出庭,案件押后至今于西九龙法院再讯,处理支联会现时的法律地位。政府早前将支联会从公司登记册中剔除,根据法例破产管理署为唯一合法代表。破产管理署代表今指,支联会法律地位问题复杂且史无前例,需时考虑会否代表支联会。《港区国安法》、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将案件押后至原订的2月14日再作提讯日,另预留2月24日予支联会提讯,以确认破产管理署会否接管支联会及代表出庭。

破产管理署代表资深大律师王鸣峰今指,现时支联会的法律地位问题牵涉刑事条例、《公司条例》等多方面问题,故现时尚未决定会否代表支联会出庭,申请押后至3月9日再讯,并保证届时可以给予法庭明确立场。罗官回应指,支联会法律地位涉及多于一个范畴,问题复杂,直言「以我嘅年资未遇过,前所未有」。罗官最终决定保留原已排在2月14日进行的提讯日,另安排支联会于2 月24日提讯,届时将了解破产管理署会否接管支联会及代表出庭。今列席聆讯的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申请在2月24日提讯时继续列席,获罗官批准。

4名被告为,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李卓人(64岁,工会干事)、何俊仁(69岁,律师)及邹幸彤(36岁、律师),同被控一项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

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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