浸大前学生会会长方仲贤管武罪脱 拒捕及妨碍司法公正罪成
2022-02-09 11:01
浸大前学生会会长方仲贤前年8月涉嫌在深水埗鸭寮街购买10支雷射笔,遭警员截停时挣扎逃跑,其后在医院验伤时将手提电话重置。方仲贤否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拒捕和妨碍司法公正3罪受审,法官游德康今早于区域法院裁决指方仲贤购买10支雷射笔非常让人怀疑,惟现场既非示威场合,笔中又没有放入电池,故难定夺雷射笔实际用途,游官裁定方仲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名不成立。但警员有合理基础去怀疑和截停方仲贤,而方却逃跑及明显用力挣扎抗拒警员,而电话重设时,方仲贤为唯一可能接触到电话的人,故游官裁定其拒捕及妨碍司法公正罪成。
游官押后判刑至下月3日,以待索取背景报告,期间方仲贤须还柙看管。
游官拒绝接纳方仲贤购买雷射笔用以观星,方既非任何观星会会员,亦无相关书籍,涉案蓝色雷射笔亦不宜观星,功率也太高。然而游官指雷射笔本非伤人物品,案发所在无示威活动,方身上没有保护装备,衣著有如一般途人,即使相信方会分发他人用于示威,雷射笔入上电池后可以伤害他人皮肤,方亦可用于照射建筑物外墙壮大声势、照射警方摄录机破坏感光组件、扰乱警员心神等不同用途,不必然具伤人意图,故难定夺雷射笔实际用途。游官指方购买10支雷射笔妄顾分发他人后或会伤害到他人眼睛皮肤,虽然非常让人怀疑,惟亦裁定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脱。
游官续指方购买10支雷射笔,而且曾有警员因雷射笔受伤,故有合理基础怀疑方干犯罪行上前截查。游官又指闭路电视片段可见警员截停方时曾出示委任证,又表明警员身份,方却一见到警员便弯身逃跑,另外2名警员到场协助拉住方时仍挣扎,明显用力抗拒,故裁定其拒捕罪成。
游官再提到方送院时,警员曾在救护车上表明将检取方电话,要求方停止使用并关机,晚上8时许送到医院分流站,9时许带到楼上病房后才检取方电话,其时发现电话已无SIM卡,其后再发现没有通讯及通话纪录,亦仅有3张相片档案。游官指出电话于8时35分重设,根据证供方当时在急症室应诊格内保管手提电话,身旁医护人员又从未接触该电话,推论方是唯一可能接触到电话的人。游官分析方自2019年起使用Facebook 及Instagram,案发时曾边走边使用手机,状似通电话,而且受查时处处与警员针锋相对,可见是次属深思熟虑部署的购买行动,案发时必曾用以通讯,电话检取后却空空如也,推论电话在方保管时取出了SIM卡,而方重设电话删除资料必然阻碍警方调查,影响司法程序,损害司法行使管辖权,裁定其妨碍司法公正罪成。
23岁岁被告方仲贤被控于2019年8月6日,在深水埗鸭寮街和桂林街一带的公众地方携有攻击性武器,即10个能发出雷射光束的装置;于同日在桂林街135号便利店外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52338林发建;及同日在侦缉警员8702检取其手提电话为证物前,将它重新设置。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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