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六金紫荆广场放烟花 5男女被捕
2022-02-08 20:06
警方湾仔警区破获非法燃放烟花案件,湾仔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三队主管吴熙愉指,行动中拘捕5名本地人士,涉及4男、1女,年龄介乎25至40岁。
警方在年初六凌晨3时接报,金紫荆广场附近有人非法燃放烟花,之后乘坐私家车逃去。警员到场发现烟花施放残骸。经过刑事单位调查,警方在九龙新界5处拘捕5名涉案男女,涉嫌肆意地燃放烟花造成危险,警方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吴熙愉指,轮近直升机坪,违法放烟花爆竹会影响紧急救护服务,对他人自身造成威胁,行为极度不负责任。
根据《简易治罪条例》,任何人肆意或疏忽地燃放烟花爆竹,以致对任何人造成损害或危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3个月或罚款2,000元。根据《危险品条例》第,除非领有相关牌照,否则任何人制造、储存、运送或使用任何危险品均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禁6个月及罚款2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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