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霍老遗产近300亿 震霆震寰分得最多
2022-02-08 07:03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霍英东的争产案,霍家十六人早在二○一二年签订「和解协议」,但事隔十年后因长房兄弟姊妹间争议家族公司的股份回购问题而重启争产案,案件开审近一个月后扭转乾坤,长房之间在农历新年后已签妥一份保密和解协议。《星岛日报》得悉,霍老个人名下遗产有近三百亿港元,包括大量物业及现金等,长房长子霍震霆与二子震寰所分得霍老遗产最多,其次为霍震宇,至于长房两女儿丽萍及丽娜则分得更少。长房各子女同意保留位于薄扶林沙宣道「石头庄园」、中环毕打街毕打行以及山顶普乐道二号大宅,故持有该三物业的霍家长房成员,则须支付现款给其他成员,以取得该些物业的控制权。消息称,是宗纠缠逾十年的霍家争产案,各方聘用的「星级」律师团队,所涉及的律师费高达五亿港元。
《星岛》得悉,霍老的遗嘱内容没有清楚交代每项细节,今次花上多日来的「谈判」,终于长房各成员再进一步就亡父的遗产现值重新计算,估计有近三百亿港元。霍老遗产牵涉大量物业和商厦等,故部分人选择要物业,部分人却分得现款。
部分人要物业亦有要现金
主审法官陆启康昨同意撤销案件,亦不作任何讼费命令。陆官相信霍英东不想见到家人反目成仇,恭喜各方达成重大部分和解,亦指霍英东生前为中国现代化及南沙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希望任何因南沙发展项目而受益的人,均不应忘记南沙是霍英东及霍家留给后代的。陆官另指霍家争产案受到传媒及公众关注,本案藉此可发出良好的正面讯息,证明多大的难题都可以解决,虽然本案起初是一宗可悲的案件,但各位达成大和解后便令案件有大团圆结局,寄语心平气和才是幸福人生的关键要素。
长房三子霍震宇昨首次进庭坐在公众席旁听,亦在案件「大和解」后到法院外向传媒表示:「好高兴今日霍家长房得到和解,感谢法官阁下明智的感言,我哋一定会努力维持家庭和谐,继续秉承父亲的遗志,为社会作出贡献,多谢各位传媒朋友关心,祝大家新年快乐」。他被问及任何问题时,均回答指:「多谢你哋」、「新年快乐」,便登车离去。
二三房向丽娜反申索驳回
虽然各方已达成重大部分和解,惟二房三房不满长房次女霍丽娜入禀申请搁置二○一二年和解协议一事,令每位获分配一亿元遗产的二房三房成员,在二○一三年八月前未获分剩下的二千五百万元,反被卷入此宗昂贵又耗时的官司。霍丽娜当年选择不履行二○一二年和解协议,亦退回有关支票,二房三房因此至今完全无法取得应得的财产,故向霍丽娜申请反申索以追讨有关损害赔偿,另希望法庭颁令尽快继续履行二○一二年和解协议。
陆启康法官则认为,霍丽娜是合法地入禀控告二房三房,质疑为何二房三房只向霍丽娜申请反申索,亦不向长房长女霍丽萍、次子霍震寰、三子霍震宇等人申请反申索,更何况霍丽娜并非霍英东的遗产执行人,霍震寰和霍震宇才是霍英东的遗产执行人,分配遗产的责任在于遗产执行人而非霍丽娜,二房三房不能说霍丽娜提出诉讼便是违反协议。
代表霍丽娜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亦指,二房三房提出合约索偿时,无论如何亦需证明对方有合约责任,假若二房三房希望尽快分配遗产,理应直接向负责分配遗产的遗产执行人提出。陆官经考虑后最终以告错对象及申索理据不充分为由,驳回二房三房的反申索申请,下令二房三房需支付霍丽娜两名大状的讼费,书面理由将择日颁布。双方另会以书面形式处理已和解的争产案之讼费争议。陆官将于下周四(二月十七日)一并以同意传票方式处理其他与霍家争产案的诉讼或讼费申请。
霍英东生于一九二三年,于二○○六年十月二十八日因淋巴癌病逝,享年八十三岁。霍家早于二○一二年由前任特首董建华及前任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介入调停,霍家三房合共十六名成员签订「和解协议」达成「世纪大和解」。长房三子当年霍震霆、霍震寰及霍震宇各自分得六十五亿元,其他成员则各自分得一亿元。据二房三房在今年重启的争产案透露,每位获分配一亿元遗产的二房三房成员,至今尚未获分馀下的二千五百万元遗产。案件编号:高院民事诉讼九二、二七四、二七五——二○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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