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波疫情|疫苗通行证豁免书最长180天 医生须证不适合打针
2022-01-27 20:31
政府今日公布在「疫苗通行证」安排下,市民获取「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的安排。
在现行「疫苗气泡」安排下,个别处所员工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如获医生证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打针,则必须接受定期检测。行政长官今日公布,鉴于「疫苗气泡」将会扩大至涵盖大部分公众使用的处所,该措施会正名为「疫苗通行证」,代表只有已打针才可以通行。计划中的「疫苗通行证」要求进入个别处所的人士必须接种新冠疫苗,并只在以下两种例外情况下容许相关人士无须符合疫苗接种要求:因年龄关系而未符合打针资格;或获医生证明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打针。
在「疫苗通行证」安排下,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接种者须持有医生签发的「豁免书」。为标准化及统一安排,衞生署已制定「豁免书」范本供医生使用。因健康原因而不适合打针的市民可谘询医生是否不适合打针,并相应向医生申领「豁免书」(私家医生或需收取费用)。豁免证明书的预设有效期为90天,最长为180天,实际有效期由医生根据临床情况决定。
政府发言人表示为便利市民,医管局医生和私家医生会分别透过医管局的临床医疗管理系统和政府的医健通系统,为市民以电子方式签发「豁免书」。
经上述电脑系统签发的「豁免书」均提供印有加密二维码的纸本。政府资科办已在「安心出行」程式加入储存及展示「豁免书」的新功能。医健通程式和新冠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经「智方便」登入)亦会相应更新,以供市民下载医生为其签发的电子「豁免书」。这安排方便使用程式记录并展示「豁免书」的市民无须随身携带纸本。
「豁免书」安排会有为期约3个月的过渡期至4月30日,让私家医生有充足时间登记医健通系统和为以电子方式签发「豁免书」作好准备。在过渡期内,私家医生仍可按衞生署范本以非电子方式签发纸本「豁免书」,有关纸本「豁免书」在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惟过渡期后,所有「豁免书」必须是医生经医健通或医管局电脑系统以电子方式签发的「豁免书」,未印有加密二维码的证明书将不获接纳。
发言人又指出,根据外国及本地经验,大部分人士均适合接种本港现时提供的两款新冠疫苗,即克尔来福疫苗和复必泰疫苗。衞生署已向私家医生发出指引,列明不适合打针的医学原因。医生只会在证实相关人士并不适合接种上述两款疫苗后,方会发出「豁免书」。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下的现行指明及指示,相关处所负责人让顾客进入其处所时,须使用政府提供的「验证二维码扫瞄器」程式扫描顾客载有新冠疫苗接种纪录的二维码,以尽职检查有关顾客是否已符合相关处所就接种新冠疫苗的要求。
食环署已更新「验证二维码扫瞄器」程式,以供同时辨识新冠疫苗接种纪录及「豁免书」二维码。相关处所负责人须更新该程式最新版本(Android流动装置为4.0.1版本、iOS流动装置为4.0.1版本)。
相关处所负责人应尽早更新该程式,让员工除辨识新冠疫苗接种纪录外,亦尽早适应及习惯辨识「豁免书」二维码。顾客则可以使用「安心出行」程式及日后已更新的医健通程式或新冠电子疫苗接种及检测纪录系统(经「智方便」登入),展示新冠疫苗接种纪录或「豁免书」二维码。至于没有智能手机的市民,可随身携带纸本新冠疫苗接种纪录或印有加密二维码的「豁免书」,供相关处所员工扫描二维码,以作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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