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选举|冯骅:仅得一名候选人亦需投票 得票逾750即当选
2022-01-27 11:28
特首选举将于3月27日举行,提名期定于2月20日开始,3月5日结束。选举管理委员会今日公布行政长官选举活动指引,选管会主席冯骅表示,票站设于湾仔会展,今届采电子派票。有竞逐与无竞逐均会举行选举,得票超过750者即当选。
选举当日由选委会经一人一票及不记名方式投票选出下任行政长官,冯骅指,如只有一名候选人,在无竞逐下只会举行一轮选举,当日早上9时至11时举行,得票超过750者即当选。
若有3名或以上候选人,在首轮投票中,若无人得票超过750票时,会于当日下午3时至4时举行第二轮投票,由得票最高的两位候选人竞逐。
冯骅又指,候选人须取得至少188名选委提名,并在5个界别中每个界别至少15名选委提名。
今次是中央完善选举制度下的首场特首选举。冯骅表示,因应选举制度的改变,活动指引作出多项修订,当中包括,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将负责审查并确认候选人的资格,而资审会可要求选举主任提供意见,并据国安委的审查意见作决定。
冯骅续指,今次选举会继续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核对选委的身分,投票结束后则会以人手点票。
因应疫情,他提醒身处境外的选委,回港投票时应预留21天检疫期。而选委会鼓励选委们投票时使用「安心出行」应用程式,但由于是鼓励性质,不会影响委选的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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