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綫前员工涉连登发文煽惑刑毁 辩称警员诱导签记事册
2022-01-26 17:29
无綫电视前员工2019年涉在连登讨论区发文,呼吁示威者损坏港铁站闭路电视、「装修」美心商店、杯葛TVB广告商及「火攻」电视城发射站等。他否认3项煽惑他人刑事毁坏罪,案件今于观塘裁判法院续审。辩方指警员诱导被告签署记事册,这不是正式供词。
辩方盘问时任警员、现职公司注册处注册主任的证人刘百龙指出,刘没可能在1分钟内完成宣布拘捕、警诫被告,在记事册纪录及要求被告签署确认。邀刘即场重演当时情况,至抄录完毕刘共用了1分35秒。辩方指若加上让被告确认内容及签署的时间,必定超过1分钟。刘不同意,指当时没计算秒数。
辩方亦指出,被告签署记事册曾要求更改部分内容,惟刘对被告称记事册不是正式供词,被告遂签署确认,刘对此否认。
庭上亦播放在案发翌日,被告进行第2次警诫录影会面片段。被告称在2015年因追星活动结识几位朋友,朋友称不能注册连登帐户,被告遂答应借出帐户,2017年因追星活动减少没再见过他们。他发现帐户有不是由他发出的贴文时,曾联络连登管理员要求删贴,惟未获回覆,最后他留下电邮。
辩方指被告在被捕时没有说过「3个连登帐户都系我嘅,留言发文都系我有份搞」至被告被带到将军澳警署时,刘才首次问被告是否3个连登帐户名称的拥有人,被告回答他拥有一个有3个用户名称的帐户,以这些帐户名称发出了部分贴文,刘均不同意。
时任科技罪案调查科行动队的侦缉警员6992李国贤供称,被告被刘截停后自行解锁手机,他在被告的手机打开连登应用程式,发现正登入一个名为「黑警死全家X」的帐户,用户编号与调查的帐户相符,其后再在被告家中的手提电脑发现登入了同一帐户。
26岁被告张建华报称技术员,他被控在2019年8月9日、11月14日和11月19日,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港铁公司的闭路电视、美心的面包店、商店、餐厅或业务,及无线电视的发射站。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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