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龚仁心等4人迁出豪宅及交租 华懋申押3月作管理会议获批

2022-01-26 11:40

左起:龚中心 、龚仁心、刘元春及龚因心亲自到庭
左起:龚中心 、龚仁心、刘元春及龚因心亲自到庭

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胞弟龚仁心及其太太刘元春、胞妹龚中心及龚因心共4人,2019年遭华懋集团入禀申请4人迁出华懋集团旗下薄扶林豪宅华亭阁连车位及交租。案件今在高等法院提讯,华懋一方申请案件押后至3月9日作30分钟案件管理会议,万可宜聆案官批准申请。龚家4人庭外指他们仍住在涉案单位,龚仁心称:「我哋信香港嘅司法制度,佢赶我出街咪最多喺天桥住,我唔觉得香港咁无人情味㗎,赶我哋几个7、80岁老人家去天桥下面住?无可能」。

龚仁心、刘元春、龚中心及龚因心4人没有律师代表,亲自到庭出席聆讯。华懋一方开庭时指没有申请要处理,只希望案件押后作30分钟案件管理会议。年届80岁的龚中心在庭上指,4人年纪最轻也已经75岁,鉴于香港疫情严重,大多数留在家中足不出户,故希望亲身到庭聆讯的步骤待疫情平静后才处理。

万可宜聆案官解释指,一般而言不涉重大争议性的申请均可以书面形式处理,便毋须4人出庭应讯,但怕4人没有律师代表会有不明白之处,故通常会要求没有律师代表的与讼人到庭,听取法庭的详尽解释。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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