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箧藏值720万可卡因案 2男分别判囚12年10个月及13年6个月

2022-01-24 16:56

2被告今于高等法院被判入狱12年10个月及13年6个月。资料图片
2被告今于高等法院被判入狱12年10个月及13年6个月。资料图片

警方毒品调查科与海关2018年进行反毒行动,在机场截查2名由马尔代夫入境男子,在他们的寄舱行李箧内发现6.98公斤可卡因,市值约720万元。两名男子早前承认贩毒罪,今于高等法院被判入狱12年10个月及13年6个月。 

毒品调查科高级督察吴龙在庭外表示,警方欢迎法院裁决,指法庭的判刑反映这宗案件的严重性,并具阻吓作用。警方指,案中2名被告均被招揽犯案,呼吁市民勿为少量金钱犯罪。警方重申,贩毒属严重罪行,根据《危险药物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罚款五百万元及终身监禁,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两名被告为案发时21岁的侍应刘启锋及23岁无业杨健铿。法官陈仲衡将量刑起点订定在24年4个月及25年,两被告涉跨境贩毒为加刑因素,加刑2年。考虑刑认罪及其他减刑因素后,分别判囚12年10个月及13年6个月。

毒品调查科高级督察吴龙在庭外表示欢迎法庭裁决,两被告受朋友招揽,分别以3万及5万招徕携带毒品来港,惟两人收款前在机场被捕。警方呼吁市民勿以身试法,重申贩毒为非常严重行为,一经定罪可被判罚500万港元及终生监禁。呼吁市民提防包机票食宿的笋工,勿贪小便宜成为贩毒集团的工具。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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