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男子趴车头开车冲逾百米 女司机判囚16个月

2022-01-20 16:57

货车司机当时一度趴在车头。影片截图
货车司机当时一度趴在车头。影片截图

33岁女司机去年2月在元朗驾驶私家车撞到轻型货车,双方磋商赔偿金额不果,女司机不顾趴在车头的货车司机,开车逾百米。期间两度冲红灯后停车。女司机其后再在元朗公路超速驾驶,撞到巴士后翻侧。女司机早前承认危险驾驶及不小心驾驶等4罪,法官林嘉欣判刑时斥被告驾驶态度恶劣,今于荃湾法院判被告入狱16个月及罚款1800元。林官亦下令被告停牌18个月及赔偿8200元维修费予事主。

林官判刑时引述被告背景指,她在2015年考获车牌,曾有2次不小心驾驶纪录,她自去年2月起还柙,女儿由有听障的外祖父母照顾。辩方指被告以为事主的车撞到她的车,遂要求对方赔偿,但对方却反指她撞到车尾要求赔偿,被告拒绝,对方称要报警,被告顿时惊惶失措,欲逃离现场回家。辩方指网上片段疯传亦令被告承受额外压力。

就两项危险驾驶罪,林官斥被告驾驶态度恶劣,无法想象被告在活生生的人伏在车头时仍继续开车,所幸事主伤势不重,而她后来撞到的巴士亦没有人受伤。林官指两罪涉不同事件,不同意辩方指被告因事主伏在车头影响不知所措才发现撞到巴士,续指被告在电话对话中平静受控,即使心切回家亦不应超速。考虑到被告认罪,就两罪分别判12及8个月监禁,当中4个月分期执行,总刑期16个月,另须停牌18个月以及重考车牌。

就不小心驾驶及驾驶未获发牌的车辆罪,林官不解被告为何要把车泊得那么近事主的车,没有预留位置予事主驶走车辆。就两罪各判罚1000元及800元,被告亦须向事主赔偿8200元维修费,费用于保释金扣除。

被告家庭主妇韦雅仪承认1项不小心驾驶、2项危险驾驶和1项驾驶未获发牌的车辆罪。她承认于2021年2月4日在元朗教育路不小心驾驶及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及于同日在元朗公路危险驾驶上述私家车;及驾驶上述未获发牌的私家车。

案情指,当晚约8时半,被告在元朗教育路驾驶私家车撞到一辆停泊的轻型货车车尾,致其防撞杠轻微损毁。被告与货车司机商讨赔偿不果,返回车上,同一时间货车司机就站在私家车前方报警阻止。被告突然开车慢驶,轻碰货车司机,令对方伏倒在车头,女司机驶前私家车约125米,期间曾调头驶入逆向行车线,又冲越两组红灯,才减速停车,事主此时方能著地。他求医时右手及腹部有触痛。

被告及后驾驶私家车沿元朗公路往上水方向,并以时速105公里行驶,超出时速80公里的车速限制,再撞向前方一辆巴士车尾。私家车翻侧,被告自行爬出车厢,徒步逃离现场。翌日,被告到警署自首被捕,于警诫下保持缄默。警方调查后,发现私家车登记车主为被告丈夫,其确认案发时车辆由被告驾驶,而车辆牌照已于同年1月8日到期。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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