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网媒记者观塘警署外拾2枚海绵弹壳 判囚3个月

2022-01-20 16:28

郑伟成曾涉2015年西贡壕涌制爆炸品案。资料图片
郑伟成曾涉2015年西贡壕涌制爆炸品案。资料图片

2019年8月5日凌晨,大批示威人士包围观塘警署,一名自称网媒记者的男子在现场拾获并袋起2枚经已使用的海绵弹弹壳,被控一项无牌管有弹药罪。他否认控罪受审,今天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狱3个月。裁判官锺明新判刑时指,被告过往有2项同类型的定罪纪录,获释不久后再涉本案,单是罚款不能反映案情严重性,法庭须判处阻吓性刑罚。锺官又指,被告没有真诚悔意,判以社会服务令并不适合。

庭上透露,被告涉及2015年西贡壕涌制爆炸品案及同年「光复元朗」反水货客示威上,携有一支辣椒油喷剂,分别因串谋制造炸药及管有炸药;和在公众地方攻击性武器,被判囚2年10个月和6个月,本案案发时他已服毕所有刑期。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出于无知犯案,没有想清楚事情后果,又指弹壳已不能使用,可造成的伤害有限。案情指,案发当日有非法集结,被告身穿反光衣到场,警方及后在截停搜查期间从他身上搜出涉案海绵弹壳。被告在警诫下称:「我无参与非法集结,2粒弹壳系执返嚟。」

被告郑伟成(35岁,现职地盘工人)被控于2019年8月5日,在香港九龙观塘将军澳道与鲤鱼门道交界无牌管有弹药,即两粒已使用的海绵子弹弹壳。

法庭记者:汤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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