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争产案│待寻和解方法 原告方申押后两日获批 

2022-01-18 11:59

左起:霍震寰、 霍丽娜及霍震宇
左起:霍震寰、 霍丽娜及霍震宇

已故全国政协副主席暨爱国商人霍英东的争产案今于高等法院进行第6天审讯,长房兄弟姊妹间争议家族公司在内地南沙发展项目权益的股份回购问题。原告之一、长房3子霍震宇原订出庭作供,但代表长房次女霍丽娜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甫开庭便指,根据法官陆启康近日在庭上发表的感想,希望作出严肃尝试去寻找其他解决方法,而不是留待本案的最终判决,故申请案件押后两日。各方索取指示后不反对申请,法官陆启康遂批准案件押后两天,以待各方寻找其他解决方法为求达致和解。案件将在本周四续审。

霍震宇离开法院。
霍震宇离开法院。

主审法官陆启康上周曾在审讯期间一度慨叹,认为被告霍震寰其实并非为了个人利益,而是坚守亡父生前意愿,去实现「南沙梦」,才会损害到其他家族成员的利益,故认为本案是一宗相当可悲的案件。陆官亦指本案各人并非要争取个人利益,只是争议亡父生前意愿。

代表长房次女霍丽娜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甫开庭即表示,听毕陆官的感想后,认为有需要作出严肃尝试去寻找其他解决方法,以达致和解,而非留待本案的最终判决来解决,故希望案件押后两日。

代表被告之一、长房次子霍震寰的资深大律师黄仁龙起初反对押后审讯两日的申请,认为60日审讯本身已经时间紧迫,而且各方一直都有尝试但仍无法以友好方式解决问题,只怕押后两天最后如果徒劳无功,便会浪费时间。惟黄仁龙索取指示后并不反对案件押后两天。

陆官指霍英东不会想看到任何家庭纠纷,而各方完成开案陈词后相信已缩窄分歧,欢迎各方尝试和解以保护家庭和谐。陆官亦指如果争产案继续进行,或会对霍家家族形象受到影响,希望各方尽力探索不同的解决方法,亦相信押后两日是非常值得的。


长房三子霍震宇离开高等法院时,记者尝试问他会否与家人达致和解,又或有否曾经与家人尝试和解等,霍震宇一概没有回答,只重复说:「多谢晒」,「No Comment(无可奉告)」。

是次霍家争产案的原告为长房三子霍震宇(Benjamin)、长女霍丽萍(Patricia)、次女霍丽娜(Nora),被告为长房次子霍震寰(Ian)、长房长子霍震霆(Timothy)、Beaulieu Enterprises Limited、霍兴业堂置业有限公司、霍氏基金有限公司、霍英东基金有限公司、Hong Kong Mortgage and Loan Corporation Limited、获多宝有限公司、有荣有限公司、二房及三房成员、Fully Development Limited、Hom Fu Lee Company Limited、Onway Success Company Limited、Pacific Islands Shipbuilding Company Limited。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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