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务员大厦走廊游荡及冒警 判18个月感化令

2022-01-13 17:09

案件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
案件今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

31岁仓务员去年在油麻地某大厦走廊游荡,并向某楼层的男户主索取冰及金钱,再冒称警员,早前被裁定游荡及冒警罪罪成。暂委裁判官朱仲强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处18个月感化令。

辩方求情指,被告有吸毒习惯,对犯案感后悔。他目前因另案正接受感化令及入住戒毒中心,获中心社工及导师赞扬他合作,建议判被告感化令。

朱官同意感化报告正面,依报告建议判处18个月感化令,与现时感化令同期执行。被告另须接受为期1年的住院式戒毒治疗、按感化官指示居住及工作及远离毒品等。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涉案男户主家门外徘徊,CCTV片段显示被告向户主表示「大Sir叫我上嚟搵人。」,再要求索取冰及金钱,后来对大厦保安自称警员。辩方则指被告有思觉失调及幻听,他案发时认为自己在进行警察卧底测试。

被告岑浩权被控于2021年6月28日,在新填地街141号恒运楼3楼走廊一单位外公众地方游荡,导致他人合理地担心自身安全或利益,及冒认警务人员。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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