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两前保险代理认串谋诈骗佣金75万 押下月判刑

2022-01-12 17:27

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
案件在区域法院审理

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诉两名前保险代理,讹称10份保单由其中一人处理,串谋诈骗一间保险公司佣金共逾75万元。两名被告今日(12日)在法庭承认控罪。区域法院法官谭思乐将案件押后至2月9日判刑。田德浩暂时还押惩教署看管,谭文灿则获准以现金保释。

田德浩,47岁,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司(宏利)前高级分行经理,以及谭文灿,56岁,宏利前保险代理,承认一项串谋诈骗罪名,违反普通法。田德浩另承认5项伪造罪名,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71条。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调查后揭发上述罪行。

案情透露,田德浩案发时任职宏利高级分行经理,谭文灿为其下线代理。若售出宏利产品,经办保单的代理会获发放佣金,而其上线经理则会获发上线经理管理佣金及/或奖金。

宏利2017年12月接获10份由田德浩提交的保单申请表,申请表看来由9名人士签署为投保人,并由谭文灿签署为经办代理。宏利其后就有关保单向谭文灿发放经办代理佣金共逾47万元,并向田德浩发放上线经理管理佣金共约28万元。

廉署调查发现,二人曾协议在田德浩获取的保单申请中,填报谭文灿为经办代理。惟谭文灿并没有销售该10份保单或与相关投保人会面。涉案首期保费均由田德浩安排向宏利支付,而谭文灿则将他从该公司收取的佣金转交予田德浩。

若宏利知悉该10份申请表载有虚假资料,则不会承保及发出该等保单,亦不会向谭文灿及田德浩分别发放佣金及上线经理管理佣金。

相关保单投保人中,5人确认从未申请有关保单,而田德浩在他们不知情下伪造相关申请表。宏利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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