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律师行职员妨碍司法公判囚申保释上诉被拒 官指理由非合理
2022-01-10 12:20
六旬律师行职员被指曾为男商人黄兴国游艇派对「执尸」强奸案,出钱劝阻受害人出庭作供,早前被裁定两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判囚2年8个月。他不服定罪,申请保释在外等候上诉。上诉庭法官彭伟昌今颁布判词,指其上诉理由并非合理可供辩的理由,即使其刑期快将结束,仍不认为他可取得保释在外等候上诉,故拒绝其申请。
申请人陈伟强是律师事务所的法律行政人员,其律师事务所在强奸案中代表男商人黄兴国,陈审讯时称他与受害人X的男朋友有很多交往,但从没有叫X男友不让她出庭。陈认为原审法官不妥当处理涉案监控见面录音誊本,错误地接纳有关内容,亦未有全盘考虑对陈有利的证据,又错误地因其工作经验而认为他清楚知道案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去裁定其犯罪意图。
彭官不认为涉案监控见面录音誊本的呈证曾影响到陈的公平审讯,陈在录音所指「谂计仔不出庭不构成藐视法庭」,本身并未被控方视作可构成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X男友指陈提出二十万的赔偿阻止X出庭作证,而原审法官有耳闻目睹的优势,去裁定X男友为可信可靠的证人,彭官不认为陈的上诉理由是合理可供辩的理由。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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