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17岁男生认非法集结判入更生中心 官斥守法意识薄弱

2022-01-03 11:57

17岁中六男生前年8月在西九龙中心外扑熄催泪弹及被搜出急救用品,被告承认一项非法集结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梁雅忻指,被告守法意识薄弱,案发环境及被告的参与角色令案情严重,遂按报告建议判被告入更生中心。

梁官判刑时指,报告认为更生中心最适合被告,更生中心可纠正人的思想处事,而劳教中心著重训练体能和纪律。

梁官认为案发环境和被告的参与令案情严重,社服令及感化令均不合适。被告除干犯本案外没有其他坏习惯,最主要是他守法意识薄弱,考虑到他初犯及开审前认罪,终判他入更生中心。

辩方早前求情指,被告小时曾遭欺凌,他因社会事件触发其怜悯之心而带备大量急救用品到场协助。辩方今进一步陈情指被告的背景正面,社服令及感化报告指出他学校操行良好。一系列报告都认为适合判以相应刑罚,但希望法庭按青少年罪犯评估专案小组建议,判被告入更生中心,续指被告犯案后感深后悔,他已报读几所台湾大学,希望服刑后在9月负笈当地修读护理系。

被告邱家乐被指于2019年8月11日在深水埗钦洲街西九龙中心外,连同其他人参与非法集结。案情指,案发当日下午有约300多人在西九龙中心外聚集,有示威者堵路、用镭射笔照射警员及喷漆涂污等,警方发射催泪弹后人群散开。身穿黑衣戴防毒面罩的被告逃走时被捕,片段拍摄到他曾扑熄催泪弹,其背包被搜出生理盐水、绷带及胶布等急救物品。同案2名被告18岁中六生李茵豪及24岁侍应黄芷欣早前承认非法集结罪及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2罪,分别被判入更生中心及判囚8个月。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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