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务员大厦走廊游荡及冒警罪成 待索感化报告候判
2021-12-30 11:28
31岁仓务员今年6月在油麻地某大厦走廊游荡,并向某楼层的男户主索取冰及金钱,之后向保安自称警员,早前否认游荡及冒警2罪,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裁定2罪罪成。暂委裁判官朱仲强指CCTV片段显示被告案发时有意识行事,而案发后没有即时求医亦不合理。朱官押后至明年1月13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报告,但明言控罪严重,一般情况会判监。
控方案情指,被告在涉案男户主家门外徘徊,CCTV片段显示被告向户主表示「大Sir叫我上嚟搵人。」,再要求索取冰及金钱,后来对大厦保安自称警员。辩方则指被告有思觉失调及幻听,他案发时认为自己在进行警察卧底测试。
朱官裁决时指,被告自辩称脑内有3男1女声音指派他做事,而涉案单位是安全屋。朱官认为如被告犯案时受幻听影响,遭拘留后「瞓一晚声音应该消失」,应该已回复意志和求医,不会事隔两三个月才见精神科医生,故认为被告的辩解不合理,不接纳其证供。
朱官又指CCTV片段显示他有时自言自语,时而有小动作,但可能是精神紧张或有事令他分心所致。但被告懂得问户主拿钱,被保安查问后经后楼梯逃走,整体上有条理,并非不由自主地做事。虽然法庭不能排除他有精神疾病,但他案发时有意识,精神疾病没有影响他的言行,故裁定他两罪罪成。
辩方求情指,被告正接受自愿戒毒计画,希望法庭判处非监禁式刑罚,让他完成计画。辩方又指被告求医之后没有再出现幻听,重犯机会极低,案中没有人因被告冒警而有损失,望法庭判处感化令。
被告岑浩权被控于2021年6月28日,在新填地街141号恒运楼3楼走廊一单位外公众地方游荡,导致他人合理地担心自身安全或利益,及冒认警务人员。
法庭记者: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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