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与《苹果》六高层加控煽动刊物罪
2021-12-29 04:30
(星岛日报报道)已停刊的《苹果日报》涉嫌于过去一年多,刊登约三十篇文章危害国家安全,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六名前高层连同三家相关公司,分三案同被控一项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黎智英涉嫌去年在Twitter发文、接受多家海外媒体访问、请求外国制裁等,另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及串谋妨碍司法公正两罪。三宗案件昨于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提讯日,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张卓勤加控各被告「串谋刊印、发布、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罪,《国安法》指定法官、署理总裁判官罗德泉应控方申请,将三宗案件延至明年二月二十四日再次作提讯日,进行交付程序,期间全部被告继续还柙看管。罗官另押后三家涉案公司案件至明年二月十日再讯。
涉危害国安明年二月再讯
三案十名被告为七十三岁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互联网有限公司、五十九岁前社长张剑虹、四十七岁前总编辑罗伟光、五十五岁前主笔杨清奇、五十一岁前副社长陈沛敏、五十七岁英文版前执行总编辑冯伟光及五十一岁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同被控于去年七月一日至今年六月二十四日期间,在香港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
另昨被控方根据《刑事罪行条例》 第十条加控被告等人于二○一九年四月一日至今年六月二十四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及其他人,一同串谋刊印、发布、出售、分发、展示或复制煽动刊物,具意图引起憎恨或藐视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或激起对其离叛;激起居民企图不循合法途径,促致改变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项;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引起香港居民间的不满或离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怂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从合法命令。该项控罪一经定罪,可判处监禁两年,其后再定罪可处监禁三年。案件编号:西九刑事四三四一——二○二○;二三七九、二八七九——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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