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律师丘律邦否认阻差 警长称截查时拒出示身分证

2021-12-20 15:08

被告丘律邦。
被告丘律邦。

民主派初选47人案于3月提堂时经历了接近40小时的保释聆讯,期间一名辩方律师手持文件要求进入西九龙裁判法院参与审讯,但遭在场拉起封锁线的警员拦阻。男律师原被控阻差办公等3罪,其中拒绝服从警员命令及未能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两罪今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男律师否认馀下阻差办公罪受审,警长供称当日截查被告后,被告称警方无权命令他出示律师证及身分证明文件,并报警要求报案中心派员协助。庭上播放录音,中心接线员著被告「你咪问佢点解要拦你罗」、「你同现场警员交涉啦!」

根据承认事实,被告自2018年起成为事务律师,案发时为47人案中数名被告的法律代表。警长2404黄伟杰供称,当日隶属东九龙机动部队,被指派于西九龙法院大楼外执行人群控制的任务,负责看守通州街一带的封锁区。晚上近9时半,被告手持一叠文件走进封锁区,黄遂上前截查。被告表明身分后,黄要求出示律师证及身分证,被告回应指警方无权封锁该区及要求他出示任何证明文件,又称要向法官投诉遭警员阻入法院大楼,并拿出手机报警,同时表示需要督察级军装警员协助。双方理论一番后,被告叫警员拘捕自己,黄将其交予深水埗刑事总督察张乐泉,其后举机拍摄。

黄在盘问下同意当时法院大楼外已再无人排队,除了记者之外,只有寥寥可数的闲杂人等在场。他认为被告衣著与律师相似,「可能系律师」,惟不能单凭对方衣著外貌肯定其身分,亦无法肯定被告是否蓄意阻挠警务人员,强调当时只是在执行职务,如果被告出示相关证明文件便会放行。

庭上播放两段报案对话,被告当时表示被警员阻挠,并报上自己律师执照编号,及要求报案中心派员到场协助。接线人员回应称「我哋都系搵返嗰啲警察帮你㗎咋喎⋯你咪问佢点解要拦你罗」,「你同现场警员交涉啦!」

被告丘律邦(34岁,律师)原被控阻差办公、拒绝或故意忽略服从警员命令及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3罪,即于2021年3月1日,在西九龙法院大楼外故意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没有合理辩解,而未能在穿著制服的警务人员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以供查阅;及拒绝或故意忽略由警员或督案以上级别作出或发出的命令。其中拒绝或故意忽略服从警员命令,以及未能在规定下出示身分证明文件两罪获不提证供起诉。

法庭记者:凌子淇

证人警长黄伟杰。
证人警长黄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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