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邮政助理总经理招标合约涉隐瞒利益冲突 连同两亲戚被廉署起诉

2021-12-14 15:01

廉署起诉3人涉公职人员行为不当及欺诈
廉署起诉3人涉公职人员行为不当及欺诈

廉政公署今日(14日)落案起诉香港邮政一名助理总经理公职人员行为不当,指他涉嫌就一份价值约420万元合约进行招标时,向香港邮政隐瞒利益冲突,而他两名亲戚,即中标公司的营运者则被控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3名被告获准保释,星期四(16日)将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应讯,以待案件转介区域法院答辩。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落案起诉该3名人士。

郑俊杰,43岁,香港邮政助理总经理,被控一项藉公职作出不当行为罪名,违反普通法。

同案被告周霭仪,47岁,为郑俊杰的表姐,她亦是泰美商业科技有限公司(泰美)股东兼行政总裁;及张健恒,46岁,周霭仪丈夫及泰美前营运总裁,同被控两项以欺骗手段取得金钱利益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8条。

其中一项控罪指郑俊杰涉嫌于2016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1日期间,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在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作出不当行为,即在处理该项目的招标工作时,没有向香港邮政申报或披露,或向香港邮政隐瞒,因郑俊杰与泰美3名营运者之间有亲属关系故产生利益冲突,而泰美是该项目合约的潜在投标者、投标者及最终中标者。

馀下两项控罪指周霭仪及张健恒涉嫌于2017年9月27日,连同周霭仪一名友人及一名泰美时任雇员,以欺骗手段,不诚实地为他们自己或泰美取得金钱利益,即有机会就该项目合约赚取报酬。

他们涉嫌在招标过程中向香港邮政虚假地表示,该名周霭仪友人及一间与泰美有生意往来的公司的两名雇员,为执行香港邮政该项目的团队成员,以及虚报3人及张健恒的相关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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