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员称见方仲贤解锁iPhone
2021-12-14 05:30
(星岛日报报道)浸大前学生会会长方仲贤前年八月六日在深水埗鸭寮街购买十支雷射笔被捕,他否认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拒捕、妨碍司法公正三罪,案件在区域法院进入法律争议阶段,辩方反对控方将部分影片或facebook呈堂,法官游德康接纳方仲贤被捕后记招的言论及报章专访为呈堂证供,将来他若然不选择出庭自辩,法庭仍可依赖相关片段作为混合性供词。
现年二十三岁的方仲贤在记者招待会及接受媒体专访时直认购买雷射笔作观星用途,虽然他购买的是蓝光雷射笔,但他不清楚输出功率,控方指他有招认罪责之嫌。辩方反指内容与三条控罪的元素没有关连性,游官裁定相关片段内容并非不自愿的招认,反指内容包含对方仲贤有利的供词,将涉案内容归纳为「混合性供词」,游官表示若然方仲贤不打算出庭自辩,法庭可考虑记招及访问内容,协助法庭「找出真相」,故裁定涉案片段纳入为证据一部分。
裁定涉案片段纳入证据
控方提出将无綫电视新闻片段呈堂,以显示六月后示威者使用雷射笔的情况,因片段广泛传播,从而可推论方仲贤购买雷射笔的意图,游官认为片段不能证明被告管有雷射笔的意图,故拒绝接纳相关片段成呈堂证供。控方试图将浸大学生会及方仲贤个人的facebook截图呈堂,游官指内容大都是关于反修例运动及对政府不满,没有方仲贤招认的供词,可能会造成偏颇风险,亦拒绝接纳为呈堂证供。
见警阻止及命令关手机
控方庭上读出证人书面口供,救护员在救护车上看到方仲贤一度输入密码解锁iPhone,警员即阻止并命令他关掉手提电话。医院分流间的护士长表示有两名人士陪同方仲贤在应诊格,诊格外六至八名亲友与便衣警员起争执,有人拍摄及指骂警员。在应诊格的护士供词指,她与一名医生及另一名护士治疗方仲贤,为阻隔他与其他人接触,遂拉下布帘。治疗期间,她没有看到方仲贤使用手提电话。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一一一九——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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