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最高法院裁定 德州可推大部分严厉禁止堕胎法例
2021-12-11 19:15
美国最高法院周五(10日)裁定,德州州政府可以按照原定计画推行大部分严厉限制堕胎的法例、即俗称「SB8」的法例,但在州内提供堕胎服务的医疗机构有权提出法律诉讼,入禀联邦法院挑战这项法例。白宫发表声明,指总统拜登高度关注事态发展,并强调他仍大力支持高院于1973年所作出的全国堕胎合法化的裁决。
拜登表示,刚刚作出的新裁决容许提供堕胎服务的医疗机构有权继续提出法律诉讼,是令人鼓舞的,但各方仍然有大量工作要做,去保障妇女的权益。德州的「SB8」法例已于今年9月1日起生效,禁止大部分情况下的堕胎行为,引起激烈争议。最多人争论是法例规定女子怀孕6周后便不可以进行堕胎手术,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许多孕妇在这个时候仍未知道自己已怀孕。
一些争取堕胎权利的团体和组织、以及提供堕胎服务的机构提出法律挑战,要求高院颁令,在这些诉讼有结果之前,禁止德州实施该项新法。不过,最高法院9位法官以8票对1票,作出上述裁决。这些团体和组织形容这是「黑暗的一天」。
拜登政府早已表态,敦促高院禁止德州执行该项法例。司法部周五发表声明,表示会继续在较低级的法庭内提出法律挑战,藉以保障妇女权益及维护美国宪法。
反对堕胎的团体则对高院的裁决表示欢迎,声称可以挽救未出生的孩子的生命,也可以保护妇女。较早时,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罗伯茨联同三位自由派法官发表措词强硬的声明,警告如果高院容许各州规避及漠视法庭的裁决,正如德州处理今次禁制堕胎的风波那样,最高法院便要面对丧失威信的危险。
罗伯茨在声明中指出,德州禁制堕胎法例有「清晰的目的和实际效果」,就是要令法庭的裁决无效。这种情况会损害美国宪法,也会损害最高法院以至整个司法制度所担当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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