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不再限制外资持股比例
2021-12-11 05:30
(星岛日报报道)中国银保监会昨公布《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徵求意见稿)》,指不再限制外资保险公司持股比例上限,以及设定境内外股东统一适用的条件,不因境内外差异而作区别对待,以吸引国际优秀保险公司和资产管理机构参与中国保险资产管理行业发展。
据《徵求意见稿》中指出,明确定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实现资产长期保值增值为目的」,立足长期投资、稳健投资。在股权结构设计上,适当降低保险公司股东总体持股比例上限,要求境内外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管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50%。业务范围方面,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丰富开展保险资管产品业务、受托管理其他中长期资金和及格投资者资金等表述。
银保监会亦指,保险资管理公司不得承诺受托管理资产等不受损失,亦不得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此外,不得以获取非法利益或进行利益输送为目的,操纵自有财产,不同来源的受托管理资产、保险资产管理产品资产等互相交易,或与股东互相进行资金运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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