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趁11岁继女睡觉舔私处 地盘工认非礼囚1年9个月

2021-12-10 12:59

地盘工今承认一项非礼罪,被判囚1年9个月。 资料图片
地盘工今承认一项非礼罪,被判囚1年9个月。 资料图片

58岁地盘工18年前趁当时年仅11岁的继女睡觉时,脱去其内裤,再探头伸入对方双腿之间舔私处5至10分钟。事隔十逾年,在继女对质下才报警揭发事件。地盘工今承认一项非礼罪,被判囚1年9个月。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高伟雄指,即使事主不愿接受心理创伤评估,但法庭不能因此忽略事件影响。事主相隔17年后才能鼓起勇气质问被告,可见事件已对她造成长期伤害。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作为事主X的继父,其行为破坏诚信。案发时X仅得11岁,就算她不愿意接受心理创伤评估,也不能忽略事件所造成的影响。而X事发后17年,方可鼓起勇气向被告质问,足见被吿行为留下长期伤害。考虑到辩方求情指被告工作有热诚、案发后继续担当家庭经济支柱、事件相隔多年仍肯承担罪责等,酌情扣减后判监1年9个月。

案情指,被告与X生母Y在1995年结婚,翌年诞下同母异父的妹妹。4人原于内地居住,并先后来港定居。案发当晚8时许,Y在外工作,当时年仅11岁的X与妹妹在床上准备睡觉,被告走向二人床边,脱去 X的长裤及内裤,擘开X双腿,头部伸到X双腿之间,再舔其私处5至10分钟后走开。

及至2020年,在X质问下,被告于Y面前承认曾经舔X私处,之后收拾行李表示要搬走。X同意待至被告父母离世后才报警。被告今年2月13日致电Y指准备好自首,当时已29岁的X两日后报警,被告同日到警署自首。

辩方求情指,被告事发时40岁,与X相差29岁,在酒精影响下犯案,案发过程历时5至10分钟,意识到错误后立刻停止其行为,但他清楚案情严重性,明白监禁式刑罚无可避免。案发后,被告依然继续与X、Y及妹妹同住,相处融洽,并为一家提供经济支持。被告在X质问下主动承认罪责,认罪免却事主出庭作证的尴尬,希望法庭在刑期方面作出额外扣减。

被告W.S.L.(58岁,地盘工人)承认一项非礼罪,即于2003年8月某日在香港仔某单位猥亵侵犯女童X。本案为区域法院案件,今移师西九龙法院审理。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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