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仲贤涉藏雷射笔 警长指被告声称观星用「完全唔符合枝笔的用途」

2021-12-07 18:34

警长林发建(右)指方仲贤(左)知悉其警员身分仍逃跑。
警长林发建(右)指方仲贤(左)知悉其警员身分仍逃跑。

浸大前学生会会长方仲贤19年8月6日在深水埗鸭寮街购买雷射笔被捕,他涉重置手提电话,被控在公众地方藏有攻击性武器、妨碍司法公正等罪。案件在区域法院续审,拘捕被告的警员继续作供,他陪同被告登上救护车到明爱医院急症室治疗,途中目睹被告曾按下iPhone萤幕「一般」的位置,他立刻制止被告。警员在律师跟前检取电话,惟警员发现手机内没有sim咭,检取证物之前,被告的友人曾到急症室探望方仲贤。事隔两年多,警员表示在整个过程依然是「好深刻的记忆」,因他事后被起底,家人被滋扰。

警员黄汉锋作供指,基于方仲贤是被捕人,职责上他要陪同方送院,在救护车期间,救护员替他作初步治疗,方仲贤躺在床架上,黄坐在他前方,他发现方仲贤按下iPhone「一般」的位置,警员续说,「我制止他并要求他熄机,因电话将会成证物,他熄机后便放入裤袋」。救护车抵达明爱医院急症室,方仲贤两位友人入去诊格内探望,友人一度与在场警员展开骂战,黄要求医护人员指示二人离开,惟不果。晚上9时15分方仲贤送上病房,后来律师伍展邦与他会面,在律师见证下,黄将手提电话封存,却发现手机机槽没有sim咭,他曾向方仲贤询问,对方没有回应。

黄作供前,控辩双方曾争议应否让他观看有关被告在深水埗大家乐门前被捕的片段。辩方反对并认为此举属「提点」证人,然而法官游德康不认为存在不公或偏见的情况,反之能协助法庭考虑证人是否可信,及厘清更画面。3段片段显示,4名警员包围方仲贤,双方发生口角,方仲贤叫喊,「我无郁到,你叉住我条颈!」警长大声回应,「你走吖嘛!」方仲贤向警员说购买的是激光电筒,亦向现场围观者表示「我系浸大学生会会长方仲贤,我买嚟睇星」,警长以藏有攻击性武器的罪名拘捕方仲贤。双方扰攘期间,引来大批市民围观。

案发当日,曾口头警诫方仲贤的警署警长林发建作供称,他决定拘捕方仲贤时考虑多项原因,包括当时社会陷入混乱,很多示威人士以雷射笔照射警员,令警员受伤,他续指方仲贤购买10枝雷射笔,该款雷射笔短时间内能射穿报纸,林认为是「极度危险」。方仲贤知悉警员身份仍逃跑,对方声称作观星之用,「完全唔符合枝笔的用途」,故此决定将他拘捕。林以「思疑呢啲系攻击性武器」警诫方仲贤,对方大叫「我系浸大学生会会长方仲贤,我买枝笔睇星,警察话我藏有攻击性武器」但林称之前一直不知方仲贤个人身份。

林目测当时惹来过百名市民围观,他再度向方仲贤出示警察委任证,以「释除市民疑虑」,但他表示在截查方仲贤前,早已展示证件。惟市民情绪高涨,场面混乱,林指「有市民推撞警员,搞到同事被围观者扯烂件衫」其后他返回深水埗警署,向值日官汇报事件。

法庭记者:陈慧莹

建立时间13:10
更新时间18:34

方仲贤继续到区域法院受审。
方仲贤继续到区域法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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