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列虚拟币挖矿为淘汰类产业 实行差别电价每度贵1元

2021-12-05 12:15

海南宣布对挖矿的用户加收电费。(网上图片)
海南宣布对挖矿的用户加收电费。(网上图片)

内地再度出手打击虚拟货币的「挖矿」活动,海南省发改委前日(3日)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每度电)0.8元人民币(约1港元)。

《通知》提出,将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加强甄别,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用户以任何名义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用户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用户需在限期内退出,并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通知》要求,海南电网公司要确保差别电价政策严格执行到位,对虚拟货币「挖矿」用户及时足额收取加价电费。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言人上月曾指,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挖矿」行为存在极其严重的危害。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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