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惠宁:宪法确立「一国两制」根基

2021-12-05 04:30

■骆惠宁在座谈会中表示,宪法确立「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根基,「没有宪法的授权就没有香港特别行政区」。
■骆惠宁在座谈会中表示,宪法确立「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根基,「没有宪法的授权就没有香港特别行政区」。

  (星岛日报报道)中联办主任骆惠宁在「国家宪法日」线上座谈会上提出「五个没有」,指没有宪法授权就没有香港特区、没有《基本法》、没有「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和香港回归时政权顺利交接。他又指,不承认宪法在港的至高地位和不尊重共产党领导,就是否定「一国两制」的宪制根基;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道路上,香港不能缺席且应与时俱进。特首林郑月娥说,过去乱象根源都因香港回归以来未有真正贯彻落实「一国两制」,中央先后颁布《香港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都是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任何诬蔑这些举措是破坏「一国两制」的说法都是无稽之谈。

  昨日为「国家宪法日」,港府与中联办以网上形式举行主题为「宪法与『一国两制』」的座谈会。骆惠宁在座谈会中表示,宪法确立「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根基,「没有宪法的授权就没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就没有香港《基本法》,就没有「一国两制」方针的具体化、法律化、制度化,就没有香港回归时的平稳过渡和政权顺利交接。」他强调,维护特区宪制秩序就必须尊重和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承认宪法在香港特区的至高地位、不尊重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就是忘了香港特区是怎么来,实际上就是否定『一国两制』的宪制根基。」

  骆惠宁续说,面对过去修例风波、「港独」猖獗、「黑暴」横行的严峻局面,中央果断出手建立健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完善香港选举制度,保障政权安全,带来了香港局势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他强调,宪法和《基本法》对「一国两制」实践的保障作用,不仅体现为正常状态的规范调适,更彰显于非常时刻的正本清源、拨乱反正。他又表示,「一国两制」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在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道路上,香港不但不能缺席,而且应当与时俱进,充分发挥独特作用。实现这个目标离不开宪法和《基本法》的引领与保障。为此,要完善特区同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机制,健全中央依据宪法和《基本法》对特区行使全面管治权的制度,进一步落实特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健全特首对中央政府负责的制度,完善香港融入国家发展大局、同内地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机制。

  展望未来,骆惠宁坚信在宪法和《基本法》的规范指引下,随着「爱国者治港」原则全面有效落实,香港将实现良政善治。这一过程必将是港人当家作主与依法治港有机统一的过程,也必将是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得到依法保障的过程,认为香港的明天会更加美好。

  林郑月娥表示,对「一国两制」的实践经验进行系统梳理和总结后,可以发现从「反国民教育」、非法「占中」、鼓吹「港独」,到「修例风波」期间的乱象,根源都是因为香港回归祖国一段时期以来,未有真正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的制度体系。犹幸在香港面对困难时,中央果断应对。她说,中央根据宪法赋予权力分别于去年六月和今年三月颁布及实施《香港国安法》和完善特区选举制度落实「爱国者治港」,都是中央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为香港解决问题的重大举措,体现对「一国两制」初心的坚持;任何诬蔑中央这两大举措是破坏「一国两制」,都是无稽之谈,都会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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