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风波|6人被控纵火藏汽油弹等 17岁男生认罪还柙候判

2021-12-03 11:52

4男1女涉于去年初在旺角弥敦道与甘肃街交界,投掷汽油弹纵火后逃去,警方在他们租住的酒店房内搜出汽油弹及腐蚀性液体等物品,调查后再拘一人。6人同被控纵火、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等罪,当中最年轻的17岁男生今承认各一项纵火罪及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罪,另一项纵火罪则获法庭存档。区域法院暂委法官许肇强下令被告还柙至12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更生中心、教导所及劳教中心报告。

控方读出案情指,被告刘智曦与同案5人去年2月3至5日租住旺角一间酒店客房作犯案基地,期间曾多次到附近的五金铺及便利店购买工具、易燃和腐蚀性液体等材料制作汽油弹,2月4日晚上11时许,两名休班警长59024和 33347行经案发地点,看见身穿深色衣服、蒙面的其中包括刘在内的5名被告。他们将帆布、围栏等杂物放在车路,再投掷约5枚汽油弹焚烧上述路障及车路。5人之后逃往附近一所学校旁一条掘头路换衫,其中一人走向两警长后被捕,刘与另外4人则逃回酒店。

另一队警员到酒店调查,刘于客房内被捕。当时房间内充满汽油味,大量物品散落地放于显眼处,包括9枚汽油弹、2罐汽油、1个载有重量百分比浓度为94%蓝色硫酸的胶樽、1个载有含有丙酮、乙酸乙酯及二甲苯透明有机混合液体的啤酒樽、白砂糖、白毛巾、漏斗等。该些物料足以制造共10枚汽油弹。

经检验后,众被告的衣服及个人物品,以及客房内的衣物、手套、装备等,大部分均验出带有微量易燃物质。而其中一人的手机中发现数张案发期间在客房拍摄的照片,包括刘与机主组装汽油弹的自拍照,显示刘当时戴著防毒面罩。刘警诫下称「当时净系掟咗一支汽油弹落地下烧姐,无烧到其他嘢。」他承认在涉案弥敦道十字路口投掷一枚在客房内制造的汽油弹,以及连同其他人从酒店出发到某处投掷约5枚汽油弹。

案发时为16岁中三生的被吿刘智曦承认2020年2月4日,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甘肃街交界,无合法辩解而用火损坏属于香港政府的财产,即该交界的一段车路;以及在同年同月3至5日间,在油麻地Casa Deluxe Hotel的一个单位内,保管或控制9枚汽油弹、一瓶易燃液体、两罐汽油、一樽腐蚀性液体、一包糖、4条毛巾、一个漏斗、一把士巴拿、一把剪钳、两把锤、3罐液化石油气、4罐喷漆。另一项纵火罪则获法庭存档。本案为区域法院案件,今移师于西九龙法院审理。

同案另涉5名被告,陈鸿基(24岁,无业)、陈国强(27岁,运输工人)、林天咏(20岁,侍应)、莫熙阳 (17岁,中六生)及陈鸿辉。莫及两名陈姓被告表示拟认罪,将分别在明年5月30日及6月27日正式答辩;馀下不认罪被告则排期于明年6月27日受审。

法庭记者: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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