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区议员助理1项袭击罪成判囚6个月2星期 官斥行为卑劣野蛮
2021-11-30 12:03
前深水埗区议员刘家衡去年初于议办门外张贴「蓝丝与狗不能内进」告示,多名亲建制人士上门示威。刘的时任男助理被控3项袭击罪,经审讯后今于西九龙法院被裁定其中1项袭击罪成。裁判官陈慧敏指,被告当时躲在议员后方突击施袭,议办外市民手无寸铁,根本无路可逃,直斥被告多次以清洁剂喷向事主额头,行为卑劣、野蛮粗暴,且挑起在场人士的情绪,终判囚6个月2星期。
陈官裁决时指,控方证人王西萍庭上证供与书面供词有极大分歧。王于书面供词指,遇袭后左眼刺痛约3分钟,之后留在现场继续拍摄;出庭作供却称眼睛刺痛历时10分钟,遂裁定其供词有夸张成分,不值得信赖。至于控方并无传召第三项控罪的事主关新伟,仅依赖其书面供词,但陈官同样拒绝接纳,故裁定被告面对的第一及三项控罪罪脱。
针对第二项袭击罪,陈官表示事主何华描述细致详细,没有夸张躲闪,与影片吻合。相反,被告自辩不尽不实,法庭拒绝信纳。被告声称喷壶中液体为稀释消毒酒精,可以喷于衣物上,但陈官指喷剂呈蓝色,与市面上透明消毒酒精有别,质疑喷剂反而会沾污衣物。
被告又指,喷剂为派发市民所剩下的物资,案发时多次喷向议办门外消毒空气。陈官则认为,假如被告所言属实,喷剂应以与派发物资相同的小瓶盛载,而非片段所见的喷壶。再者,若果被告真的因为担心疫情而喷消毒剂,理应关好门窗,惟其行为反而令事件升温及火上加油,裁定被告多次用清洁剂喷向何额头,对其身上造成刺激,目的昭然若揭,乃要惩罚议办外聚集人群,对他们知难而退。
陈官另不同意辩方所指,被告行为乃合法自卫,解释虽然片段中所见市民曾向李文浩议员有手部动作,但动作完结后良久,被告才用扫把多次插向人群,动作大力及凶狠,当时李议员已无危险,相信被告反应过激,行为属于惩罚性质,终裁定被告第二项袭击罪成。
32岁办公室助理李译乔,被控3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指他于去年3月9日,在长沙湾青山道名人商业中心605室门口袭击女子王西萍、何华及男子关新伟。27岁潘书韵则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王西萍及何华;及无合理辩解而损坏女子杨美容的一条长裤,和女子罗群的一对高跟鞋。潘自7月起便没有出庭应讯,法庭已发出拘捕令。
法庭记者:凌子淇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