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甩耳仔案】精神科医生改称陈真非醺醉病

2021-11-30 05:30

精神科医生黄以谦作供称。
精神科医生黄以谦作供称。

  (星岛日报报道)中年汉陈真前年十一月初涉嫌于太古城中心外突然拿刀袭击二人,咬甩时任区议员赵家贤左耳,否认三项有意图而伤人罪及一项普通袭击罪。辩方昨日于高等法院传召精神科医生作供指诊断出陈真案发时患有酒精醺醉病,可能会令人有侵略性行为或肢体暴力,精神科医生在庭上得悉被告饮酒与案发相距超过个半小时后,改口承认情况不符合病症条件。

  精神科医生黄以谦作供称,被告案发当日回家时于冲突期间出现爆发性侵略性行为,被告无法解释何故,头部受伤后不省人事,事后失忆,黄以谦判断被告情况符合酒精醺醉病,属其中一种精神病。控方质疑,世衞标准指出诊断患有酒精醺醉病其中一项条件为一般在饮酒后数分钟内出现,与被告情况不符。黄以谦庭上得悉后,改口承认被告饮酒和案发相距超过个半小时,不符合病症条件,同意被告当时并非病态的醉酒。

  法官张慧玲疑惑酒精醺醉病是否属于精神病,黄以谦解释属急性精神病,张官曾追问「精神病可以短暂㗎?」黄以谦回答「可以」,续指根据三十多年临牀经验,清楚见到被告突然出现爆发性行为,追逐赵家贤来咬耳仔,与平日不一致不寻常,符合酒精醺醉病徵状。在关文渭盘问下黄以谦提到世衞标准来年推出新版本,当中再不包含酒精醺醉病,承认专家之间对酒精醺醉病是否病态没有共识,存在争议,亦同意情况罕见。陆贻信覆问时欲提问有关酒精醺醉病,张官打断提问,扬言黄以谦改口后,「成份报告基础无咗喇喎……点去话佢有呢个病态?」

  案件编号:高院刑事二〇四——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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