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英杰上诉案 法援委派新代表

2021-11-24 05:30

唐英杰早前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
唐英杰早前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

  (星岛日报报道)首宗《港区国安法》案的二十四岁被告唐英杰,今年七月被裁定「煽动他人分裂国家罪」及「恐怖活动罪」两罪罪成,判监九年及停牌十年。唐英杰在八月十三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诉,根据司法机构网页显示,其上诉案将于本周五(二十六日)向上诉庭法官彭伟昌索取法庭指示。原审时有份代表唐英杰的大律师刘伟聪,(即身为初选被告之一)将不再代表唐。据悉,唐英杰的上诉团队为资深大律师郭兆铭、大律师关文渭及陈碧琪,法援署则改派「杜伟强律师事务所」,但疑遭唐英杰拒绝。根据该律师行的网站显示,其创始人及高级合夥人杜伟强,曾担任天津市政协常委和深圳市南山区政协常委。

  唐英杰案原审时经法援委聘「伍展邦律师行」,但据了解,唐英杰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诉后,法援署改派「杜伟强律师事务所」接替,而现正担任赵家贤被咬甩左耳案件之控方外聘大律师关文渭亦会加入唐英杰的上诉团队。大律师刘伟聪回覆本报确认已不再代表唐英杰,资深大律师郭兆铭确认现时是由「杜伟强律师事务所」代表唐。

  政务司司长李家超上月提出改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措施建议,以防止滥用及优化程序,亦防止个案只集中由少数律师办理等垄断情况出现。政府建议刑事案件法援,须由法援署直接委派大律师或事务律师,只会在「特殊情况」下才接受受助人自行提名律师,例如所提名的律师已在下级法院代表受助人。如果原本委派的律师被认为有利益冲突,法援署则会取消法援或重派律师。另外,受助人在申请获批前后,均须申报有否其他资助来源,如受助人未经法援署同意,以义务性质增聘私人执业律师,则会被取消法援。案件编号:上诉庭刑事上诉案件一七五——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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